对于《孔雀东南飞》的不理解之处

我这几天刚好学到《孔雀东南飞》,在对文章有着大概了解的情况下,我有一些疑问想要向大家请教一下。 1)在封建社会中,当时的人们是极为注重对外的声名的,可是焦仲卿的母亲却情愿让自己的声名受损也要赶走刘兰芝,这是为何?就算刘氏多年无子,也不应该如此对待啊。还有古人不是很注重情义吗?可是为何焦母要儿子为了功名而抛弃妻子,就算不想儿子沉浸在儿女情长上,那么他也不应该要儿子马上另娶他人啊。 2)在古时不是说出嫁从夫吗,既然刘氏被赶走,那么就代表他被休掉了,试问在这种情况下,县令会为自己的儿子寻一个被他人休掉的人走为妻子吗?即使那人德才兼备? 3)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焦仲卿其实是经常因忙于工作而忽略刘氏的,那么由此可见他们的感情是极为薄弱的,更何况他们在婚前更无任何的感情基础,那么焦母认为儿子沉浸于儿女情长又是从何谈起?说句不好听的,我甚至认为焦仲卿之前的不舍是真,但并不至于为了刘氏而自杀。

文学欣赏最重要的原则和方法是孟子提出的“知人论世”和“以意逆志”,用现在的说法就是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去理解文学作品。《孔雀东南飞》属于两汉乐府,属于汉朝民歌题材,故事来自民间,在当时是属于民间文学的范畴。结合汉朝的历史背景,我想不难理解上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 汉朝以“孝”治国,长辈对儿女的婚姻有绝对的控制权利,焦母要求儿子休妻从礼法上将是合情合理的。她这样做是为当时社会所接受的,并不存在名声受损的情况,可以说选择儿媳是父母的权利。其次至于为什么要求休掉刘兰芝,有人解释是多年无子或是为求功名,我以为并不合理。从原诗中,我们得知他们成婚不过三年“共事二三年,始而未为久”,三年而无子算不上“多年无子”,且古代一夫多妻,若为了传宗接代,是可以娶妾的嘛!至于孩子是否为正妻所生并不重要。“儿已薄禄相”,这是焦仲卿说的,古人迷信相术,从焦仲卿的面相上看,没有那个做大官的命,我想焦母也定明白这点。古人信命,命中没有便不强求,何况明知这点的焦母?所以“无子说”和“功名说”均不合理。焦母说:“此妇无礼节,举动多专由。”,我认为这暴露出了焦母休媳的原因。所谓“举动多专由”言下之意是说刘兰芝做事喜欢自作主张,并没把她这个婆婆放在心上。其实这是暗指焦仲卿。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更容易理解。儿子和儿媳的感情如胶似漆,她这个当母亲便不像以前那么重要了。儿子未婚前,母亲是第一位的,可刘兰芝的存在直接威胁了母亲在儿子心目中的地位。所以要找个借口将其休了。 第二个问题, 你又将宋明的程朱理学思想等同于汉朝的社会礼法了。汉朝时,改嫁并不是什么失德的事。汉景帝的老婆,王皇后的母亲也是改嫁的。所以王皇后的弟弟姓田,她们是同母异父。而且两汉的公主常常存在改嫁的情况。由此可见,当时人们对离婚的理解并不如后来那样。县令为儿子求娶刘兰芝很正常。 第三, 焦刘两人聚少离多并不能说明他们感情薄弱,反而我认为他们是“两小无嫌猜”。从原诗里有以下证据;1.刘兰芝与小姑分别时所言“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说明她们两家并不太远。故而焦柳两人有可能从小就认识。2.焦刘两人感情笃实,焦仲卿说“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刘兰芝行前将不少名物留给焦:“留待作遣施,于今无会因。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更是情真意切,可比的上“明皇和贵妃的长生殿的誓言”。至于焦仲卿自杀是否是为了刘兰芝根本没有深究的意义,为什么不相信世上还存在真情呢。《牡丹亭》里说“情不知所由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故而我认为焦刘的爱情悲剧是有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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