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武术爱好者之间的比武违法吗

如果受伤的一方报警了,打人的那一方是伤害罪吗?

其实民间的比武也有民间相关的帮会条例约束的,民间的比武双方实质上也是默认地签定了一份协议,也就是说比武过程中即使是遇到一些轻微伤害也是在所难免的,只要遵守帮会所定立的条例来比武,那么不属违法,但如果是利用比武作形式,打到对方重伤的,那么就并无争议地触犯故意伤害了.
法律上是没有签生死状这种说法的,签了后打死人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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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9
如果你出事证据可以证明你们是自愿比武的,这样就不算犯法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9
楼主所说的情况涉及到刑法上排除犯罪成立的一个理论——违法阻却事由(又叫“正当化事由”),其主要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执行命令的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经权利人(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自救行为、义务冲突等。一旦上述事由出现,在刑法上就排除犯罪的成立。
其中,“经权利人(被害人)承诺的行为”又可以称为“因被害人承诺而免责”,是指经权利人同意或者要求,损害其某种合法权益的行为。该行为表明权利人自愿放弃该种合法权益,因此也就免除了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不存在犯罪的问题。但要注意,被害人承诺要有效,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应具有处分权限:如财产权的放弃、健康权中的轻伤害;
(如果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无处分权限,如权利人(被害人)承诺可以对其重伤害或者自愿放弃生命权,则该承诺无效。)
(2)承诺者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
(3)承诺是被害人的真实意志,没有被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
(4)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事后的承诺无效)。
(5)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没有超出承诺的范围。

综上,我认为,比武类似于体育竞赛,本身包含有轻伤害承诺的内容——比赛难免都有个磕磕碰碰的。
而民间比武的双方,如果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在其所进行的比武过程中如果出现轻伤害的结果,则应排除犯罪成立,即行为人的加害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如果因比武而致人重伤或死亡,则被害人承诺无效,行为人的加害行为构成犯罪,仍应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因此比武前双方订立的“生死状”协议因违法而无效。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民间比武中的双方或任何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时,则应推定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所承诺事项的意义、范围的理解能力存在瑕疵,此时不宜认定经该权利人(被害人)承诺的轻伤害行为有效。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也应就其加害行为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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