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休息时 正病死亡 算 不算工伤?

如题所述

不属于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属于工伤。
但是死者家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伤害赔偿,协商不一致时,应当收集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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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6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工地休息的时间是不是工作时间?如果是工作时间,在工作现场因病死亡,可以视同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应该通过单位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提出认定工伤申请。
第2个回答  2019-01-15
您儿子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如果在工作岗位上猝死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发病经医院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的,才能定工伤。但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关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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