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所得税有优惠政策吗

如题所述

有的,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

第一条: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三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3、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4、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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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4
有,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季度小于等于30万,免征收增值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第2个回答  2019-04-04
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进行了明确,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3-24

2020年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将所得税起征点由月销售总额3万元提升到10万元,且容许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优惠政策中包括的数值、纳税项目等均以各地税务部门给出的具体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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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12-22
我的舍友专门的所得税的那个汇率的表,你查一查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