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划商业市场并且产权年限有70年最低要运营多少年才能拆迁?

我们的商业门面是当年的市长政府工程,市长批复为永久性建材批发市场,产权年限为67年,现在才使用18年,政府现在把我们作为棚户区改造,拆了还建为安置房,请问政府的决策合法吗?

产权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政府无偿收回。这是大部分土地出让合同的格式条款。而房子正常使用期30-50年,你一般不用担心房子没有到期而土地到期了。几十年以后的事,政府都没有规划,摸着石头过河,到时候再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私有化了。中途拆迁,拆迁方会跟你协商,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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