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9-09
您好 征收土地程序: 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政府下达的用地计划和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确定征收地块 2、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村组实地调查人口、土地情况 3、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拟征地村组进行征地预公告,告知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拟征收土地调查结果与被征地村组、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由被征地所在乡(镇)、村、组有关人员签字见证调查结果,作为实施征地补偿的依据 5、在征收土地依法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书面告知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听证。 6、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7、市、县人民政府在被征地村组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的主要内容: 1、征收土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地农民享有以下权利: 土地征收虽然是国家行为,然而国家仍然赋予被征地农民充分的合法权益。具体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权益: 1、征地知情权 2、补偿安置方案听证权 3、按时获得征地补偿权 4、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救济权征地补偿费包括: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4、青苗补偿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