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期房去年11月份交的定金10000元一个礼拜以后交了200000元首付,开发商告诉我12月末可以签定购房合同,12月末没有签,一直拖到今年2月份还没签,我就去找开发商要首付,直到五月份才给我,又过了一个星期开发商给我打电话交首付,告诉我五月末能签合同,一直拖到前几天告诉我能办了。可是现在这家开发商在售的房子与我当初定的一样户型,一样楼层,一样面积,每平降300元。我想问一下,我应该按现在房价签合同,还是原来的房价签。
一、按合同约定承担自己的义务,原来的房价签合同。如能证明对方欺诈和过错导致房价下跌则搜集证据上诉要求解除合同,前提是房价下跌是因为对方的明显过错造成。
二、流程:看房选房→认购→签订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备案→申请贷款→办理保险→收房入住→办理房产证
三、期房什么时候交首付。一般缴纳定金认购开发商的物业,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后7天内缴纳首期房款,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时,认购协议作废。之后交齐按揭所需材料,即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审批合格,且与你签订《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便可放下,贷款放下后一个月即开始月供。
四、延期交房的风险
实践中,因为开发商的资金问题(开发资金不到位、抽逃资金、挪用售房资金等)、工程管理问题等原因,有大量的迟延交房、甚至不能交房的事件发生,以致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防范措施:在决定买房并签署合同时,除例行审查开发商的有关情况、“五证”取得情况外,还要考察拟购房屋的施工进展情况。以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住宅必须在主体结构完成四分之一工程量以后才可以销售,目前的规定是必须主体结构封顶以后才可以销售。我们建议消费者购买主体结构封顶的房子(期房),以便对自己的人住计划作出安排,避免(减少)风险。
拓展资料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期房)
期房购买流程:
1、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期房正式的销售工作开始以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了本项目以后,可以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的,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当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2、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签订正式契约的。
3、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4、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等待房屋建成后。房屋建成之后,购房者就可以根据开发商的通知办理收房验房环节,如无问题购房者可以根据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单,根据开发商的安排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期房
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的房屋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首先买卖双方要准备好买房或卖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房证、房屋买卖合同等需要用到的资料。然后到银行办理银行资金托管,去交易市场办理过户交易手续,办理完后再去旁边的税务窗口办理纳税完税。整个流程所花的时间并不会特别多。办理过户时可降低交易金额,这样会少交一部分税款。
所谓的期房就是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处于这一期间的商品房则被称为称为期房。
附
期房转让流程
1、订购单转让
一般是上家用少量资金将房子先订购,然后把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挂牌出售,表明要将其订购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第三人。
如果有人要购买,买卖双方先签订协议书,然后再一起前往开发商处将订购单的购买方名字变换为下家,待开发商与下家签订了预售合同后,中介公司便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上家。
2、办理进退户手续
上家先支付一笔首付款,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后,将房屋在中介公司挂牌。
双方签订转让房屋的协议书后,由上家与开发商签订解除合同的退户同意书,并前往交易办理退户手续。
然后,下家与开发商签订新的预售合同,并送往交易备案登记,后下家将转让价款交付给上家。
3、产权证办好再交易
上家与下家签订出售协议书,要是可以交房则先行交房,但不办理相关的手续,等上家的产权证办出以后双方再进行交易。双方的协议书需经公证处公证,上家的相关资料可暂留在中介公司。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从工程的角度来说,期房则是从开发商拿地,做好项目扩初设计方案以后一直到工程施工完成主体建筑之前,都属于期房。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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