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中负数怎么处理?

请问个税预扣计算方式下,某月个税为负数,那么下个月减已预扣预缴税额时负数怎么处理?例如:
一月个税:100元
二月个税:-50元
三月个税公式中减已预扣预缴税额,是减100再减-50变成减150,还是只减100,-50按0处理?
请教是否有官方法规中明示这一点的?

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追问

我并没有问是否退税, 我是问下个月算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时负数是否按0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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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8
请问个税预扣计算方式下,某月个税为负数,那么下个月减已预扣预缴税额时负数怎么处理?例如: 一月个税:100元 二月个税:-50元 三月个税公式中减已预扣预缴税额,是减100再减-50变成减150,还是只减100,-50按0处理?
这个是按0处理!到第二年3-5月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2个回答  2019-01-27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附加扣除。
对于2019年发放的年终奖,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因此,《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扣缴单位应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也就是说,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
第3个回答  2019-03-06
你第一个月交了100,第二个月的-50实际交税不可能是负数,因为当月税局不会给退税。只能零报。第三个月计算你前面两个月实际累计预扣预缴的税款只有100。既减去100。如果你第一个月交了税,后面的月份全部都是负数的话,你的已缴税款可以在第二年去自行申报汇算清缴,把税款退回来。
第4个回答  2019-01-27
19年开始,个人所得税是按年计算,按月累计预扣预缴,次年3月1号至6月30号汇算清缴。按问问题中描述的情况,一月交个税100,二月累计个税为负数,二月交个税为零,合计预缴个税100。三月计算出累计应加个税,减去100就是三月应交的个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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