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用公司的公章出去借款私用又盖法人章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用公司的公章出去借款私用又盖法人章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公司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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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我认为,一般情况下公章和签字具备其一即可生效,如果这个事情闹到法院,您可以以公司不知情,他私自挪用公章抗辩,但抗辩的力度不是很大。因为如果他真的私自挪用公章,公司是应该立马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财产和法人的财产是分开的,他以公司名义借款,那么还钱的应该是公司。个人建议,公章还是不要随便让其他股东拿着比较好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7-16
公司承担还债责任,向当事人追回,是公司内部的事。
第3个回答  2015-07-17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先清偿对外债务,再向股东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