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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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经过公务员招考正式录用的人员,将纳入公务员编制,享受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那你知道,除了公务员编制,体制内还有哪些编制类型?纳入公务员编制,有哪些渠道?此外,不同编制又有什么区别?
三类编制各不相同
“编制”两个字,一度是个热门词。甚至有人抛出过“死也要死在编制里”的豪言壮语。我们暂且不去讨论这一说法的是与非。先了解一下编制的几种类型吧——
公务员编制:公务员以前叫干部,后来改叫公务员了。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句话有三个重点:“依法履行公职”就不多说了,说白了公务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国家机器的组成者;所谓“公务员编制”的正规名字其实应该是指“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就是大家说的,“纳税人养着的”。
事业编制:事业编制就复杂了。事业单位本质是社会服务组织,介于行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之间;或者说,都有涉及。总之,涵盖特广,成分特杂。大概分以下几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财政补贴。具体分类区别就是其经费来源不同。另外,就事业单位的编制而言,很多部门都是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
企业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一般属企业编制。而从广义上说,企业员工一般都是企业编制。
参公与公务员有何不同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具有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供养、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毫无疑问,不具有行政编制的,都不是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界定和有关部门对公务范围的司法解释,我国公务员的具体范围大致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党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广义上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
2.法官、检察官。根据其职务特点和公务员法第三条的规定,另行设置法官、检察官职务,与法官法、检察官法相衔接;
3.民主党派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4.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其性质虽然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在传统管理上历来属于干部范围,对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除了公务员,我们经常还听到“参公”这一说法。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新《公务员法》把除行政编制以外的委托行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统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有区别的,公务员是行政编,参公和事业单位都是事业编,但参公待遇与公务员待遇基本一致。参公和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工资待遇、住房等待遇按照公务员法来实施。参公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是:参公不是行政编制,不是公务员,到了退休后按事业退休人员处理。
公务员的交流
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此外,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