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的商品房,开发商已延迟三个月还没交房,我想退房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退,实际上就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但是你得看明白你合同里面是怎么约定的,这个非常重要。 你需要先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在协商和交涉中,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证据,证明逾期交房的原因,如果开发商没有正当理由和合理解释,并且逾期交房的原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那么你就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赔付违约金或者同意退房。 不过开发商肯定要跟你说这个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台风、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或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或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如果确实遭遇不可抗力因素,那么开发商应该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你(现实情况是你一直没接到通知)。另外,开发商还需要提供确实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才能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你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现在开发商一再拖延交房时间,你完全可以进行书面催告,如果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没有给予明确答复,或者将房屋交付给你,你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及退还购房款。【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通过快递寄出书面催告材料,要保存好相关的凭证,以便诉诸法律时有据可依。 房子问题不是小事,一定要谨慎,并且留好所有证据。希望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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