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伦理道德的意义

重视伦理道德的意义

    简述:“伦理”或“道德”之谓(Ethics or Morality),在中文与西文中均可作两个层面上的解释,即:内在的价值理想或者外在的行为规范。而在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实际碰撞中,由于“至简、至圆”、“阴助教化”的本土传统之引导,这两个层面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就其总体情况而言,行为规范意义上的 “伦理化”或者“道德化”始终是汉语基督教的主要路向。这种“单向度”的阐释框架,使“伦理化”的汉语基督教与基督教所应当包含的伦理资源之间,常常存有一定程度的错位。不解决这一问题,基督教伦理便无法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实现其潜在的可能性。

    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既有自我的要求,又受社会的政治、法伦理道德 伪劣商品律、伦理的支配和约束。为了使人真正成为人,社会成为真正的理性社会,就必须有道德的自觉规范。作为社会调控体系的重要手段,伦理道德与法律规定共同构成人们的行为规范内容。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现代意义: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条目繁多,内容丰富而庞杂。其中,虽然有受到一定的历史、阶级与社会所限制的道德旧识;但,更多的是反映中华民族道德上的文明、进步,体现全人类道德文明的具有长久思想价值的道德智慧。

    在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中,以儒家为代表的“仁爱”思想,是一种对于协调人际关系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道德精神。“仁爱”既是一种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又是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智慧。孔子说,仁者“爱人”,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要做到“仁”,就应当做到“恭”、“ å®½â€ã€â€œ ä¿¡â€ã€â€œæ•â€ã€â€œæƒ â€ã€‚

    我们知道,所谓道德,即是要求人们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考虑到他人与社会的利益。中国传统的“仁爱”思想,即是要求人们替别人着想,同情人,敬重人,相信人,关心人,帮助人,待人以诚,施人以惠。这是一种十分可贵的道德精神。尽管在存在阶级对立的情况下,普遍的“人类之爱”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但是,人类的“仁爱”精神作为一种积极的、健康的道德信念,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起着协调人际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积极作用。

    “仁爱”精神是一种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人道精神。中国传统的“仁爱”,与“人对人是狼”、“他人是地狱”的西方利己主义思潮是根本对立的。它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互助、互爱,与人为友,与天地万物为友,和谐共处。

    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经济竞争、贫富差距等等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因此,在社会生活中积极发扬中国人传统的“仁爱”精神,倡导“仁者爱人”、“厚德载物”、“民胞物与”的道德,有益于创造现代生活需要的同情弱者、互助友爱、帮穷济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

    中国传统道德历来十分重视人伦关系的道德价值,强调每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应有道德义务。《尚书》提出“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孟子提出“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礼记·礼运》主张“十义”,即“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贞、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这些都从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角度,规定了每个人为维护良好的人伦关系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

    传统人伦关系中维护封建等级关系的糟粕无疑应当予以批判和剔除,但其中包含的有益因素,只要能赋予符合时代要求的崭新涵义,对于改善当今家庭与社会的人伦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仍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中国传统的人伦思想强调个人在不同的关系中应当遵守相应的道德义务。儒家特别重视家庭伦理关系的和谐有序。对长辈的“孝”即尊敬、善待,对后辈的“悌”即关心、爱护,被认为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不仅如此,儒家认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不但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还要敬重其他的老人;不但要悌爱自己的后辈,而且还要关怀其他人的幼孺。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十分崇高的人伦精神。在现代家庭与社会、人伦关系中,我们应当大力倡导敬老爱幼、孝敬父母、夫妇有情、朋友有信等美德,使中国人传统道德中一切有价值的人伦道德精神在新时代得以发扬。

    中国传统道德中有一种非常可贵的道德精神,那就是主张人们在满足基本物质需要的情况下,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和爱国爱民、无私奉献、舍生取义的“君子”作为一切有道德进取心的人们心目中的理想道德人格。不论是“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的执著道德精神,还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高尚道德理想,其核心思想,都是要求人们超越个人的私利、私欲,以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正义事业作为个人行为的最高准绳。《易传》提出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孔子提出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孟子提出的“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历来为仁人志士所推崇。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这种鼓励人们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向往理想道德人格的思想,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仍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传统走向现代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有些人视道德精神为草芥,私心膨胀,物欲横流,在歪风中成为利欲熏心、丧失人格与国格的势利小人。

    理想道德人格是国民道德精神的一面镜子。一个国家的民众的普遍道德精神面貌,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的今天和明天。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正呼唤我们在继承中国传统道德宝贵遗产的基础上,在现实生活中提高民众的社会主义道德精神境界,重新确立新型的具有现代思想特征的理想道德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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