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欠条但是出借人没有借钱,欠条不会生效。没有事实履行,不会生效,除非有证据证明真实履行了。
法律分析
写了借条、欠条以后债权人没有借钱的借条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是证明双方具有借贷的合意,但借贷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条、欠条生效的法定条件必须是借款到账以后,如果债权人并没有履行借钱的义务,双方的借贷关系不成立,随后债权人若要求还钱,没有转账凭证等出借证明法院也不会给予支持。写完借条、欠条以后就应该让债权人借钱,如果当时债权人没有借钱,就应该及时的销毁借条、欠条。借条、欠条生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4、有出借行为的,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5、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6、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7、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8、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9、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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