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2月4日最高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从此可以看出法院已经认可了电子数据证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此类电子数据容易遭到纂改、编辑、剪辑等手段而影响到证据的使用,所以该类证据有一定的要求,真实性、完整性、时间性、合理性等都是必须的,甚至需要鉴定或者公证才可以使用。
按照你情况来说应该是算有证据的,但是你的录音必须得到法院的认可,而且对方也会反驳所以你必须自己来证明录音的真实性完整性等等,所以具体的处理你还是找个律师好好商量下吧,不过我觉得有签订过质量是存在问题的应该可以起诉。推荐你使用匹诺曹录音,和公证处合作的,文件上传云端,需要时可以出公证,不会出现法院不认可的情况。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