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小包工头,临时雇佣了几个工人,其中一个,在我不在场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工作中私自开车运输工作用料,结果撞伤一个孕妇和一个6岁的小女孩,我已经垫付了一万多的医疗费用,现孕妇已康复出院,小女孩还在医院恢复中(外伤),我觉得不是我指挥他去运输材料,是他自己的行为,责任应该不全在我,所以现在我不想再继续支付医疗费用了,我想问问我这个情况,法律上是怎么划分责任的?如果伤者家属起诉至法院,一般来说会怎么判?(交警大队事故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写明司机王某某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