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雇佣的工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驾驶我的车,肇事撞伤人。责任如何划分?

我是一个小包工头,临时雇佣了几个工人,其中一个,在我不在场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工作中私自开车运输工作用料,结果撞伤一个孕妇和一个6岁的小女孩,我已经垫付了一万多的医疗费用,现孕妇已康复出院,小女孩还在医院恢复中(外伤),我觉得不是我指挥他去运输材料,是他自己的行为,责任应该不全在我,所以现在我不想再继续支付医疗费用了,我想问问我这个情况,法律上是怎么划分责任的?如果伤者家属起诉至法院,一般来说会怎么判?(交警大队事故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写明司机王某某全责)。

1、司机负全责,你负连带赔偿责任。司机有能力赔偿就完事了。如果司机无力赔偿,那就全部由你赔偿了。或者你有保险赔偿,实际上只是先行垫付而已,事候结案以后,保险赔偿,你可以拿回垫付的钱。
2、司机是你的雇员,为你干活,你负有管理责任,你管理没有到位才出的事故,总不能让受害者躺在医院里得不到治疗吧!等到伤者起诉到法院,你是败诉无疑——结果是既花了钱又不能得到伤者的原谅。
3、除去你应付的责任,司机该付的钱,你可以向他追回的。他不是在你那里工作吗,适当扣点工钱,给他一个教训。他也不是故意的,是为你效劳的,你翻脸不认人的话,很容易丢失自己的信誉,对今后你的用工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14
如果是私自开走,你可以不用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