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扣发绩效工资合法吗?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前,公司单方面降职降薪合法吗?

在煤矿上班,职务是机电队副队长,8月20日从云南分公司调至古蔺分公司,以前工资标准6000/月,9月12日受伤后扣发30%绩效,12月9日休假结束后单位通知我撤销了我副队长的职务,降为电钳班班长,工资也大幅下降,并且从12月就开始执行了,工伤认定书11月15日就下来了,现在正在申请做伤残鉴定。打电话问劳动部门,建议我等结果出来后一起申请仲裁,到时候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发扣发的绩效工资吗,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获取离职补偿吗?公司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标准该怎么计算?证据补充:有工伤认定书可以确定劳动关系,有调令可以确定职务,有云南的工资卡可以查到受伤前的工资待遇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你可以在劳动仲裁中一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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