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诗句

如题所述

以下由惶感编辑整理
玉川先生洛城里,破屋数间而已矣。一奴长须不裹头,
一婢赤脚老无齿。辛勤奉养十余人,上有慈亲下妻子。
先生结发憎俗徒,闭门不出动一纪。至今邻僧乞米送,
仆忝县尹能不耻。俸钱供给公私余,时致薄少助祭祀。
劝参留守谒大尹,言语才及辄掩耳。水北山人得名声,
去年去作幕下士。水南山人又继往,鞍马仆从塞闾里。
少室山人索价高,两以谏官征不起。彼皆刺口论世事,
有力未免遭驱使。先生事业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绳己。
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穷终始。往年弄笔嘲同异,
怪辞惊众谤不已。近来自说寻坦途。犹上虚空跨绿駬。
去年生儿名添丁,意令与国充耘耔。国家丁口连四海,
岂无农夫亲耒耜。先生抱才终大用,宰相未许终不仕。
假如不在陈力列,立言垂范亦足恃。苗裔当蒙十世宥,
岂谓贻厥无基阯。故知忠孝生天性,洁身乱伦定足拟。
昨晚长须来下状,隔墙恶少恶难似。每骑屋山下窥阚,
浑舍惊怕走折趾。凭依婚媾欺官吏,不信令行能禁止。
先生受屈未曾语,忽此来告良有以。嗟我身为赤县令,
操权不用欲何俟。立召贼曹呼伍伯,尽取鼠辈尸诸市。
先生又遣长须来,如此处置非所喜。况又时当长养节,
都邑未可猛政理。先生固是余所畏,度量不敢窥涯涘。
放纵是谁之过欤,效尤戮仆愧前史。买羊沽酒谢不敏,
偶逢明月曜桃李。先生有意许降临,更遣长须致双鲤。
秋怀(陆游)
少时本愿守坟墓,读书射猎毕此生。
断蓬遇风不自觉,偶入戎幙从西征。
朝看十万阅武罢,暮驰三百巡边行。
马蹄度陇雹声急,士甲照日波光明。
兴怀徒寄广武叹,薄福不挂云台名。
颔须白尽愈落寞,始读法律亲笞榜。
讼氓满庭闹如市,吏牍围坐高于城。
未嫌樵唱作野哭,最怕甜酒倾稀饧。
平生养气颇自许,虽老尚可吞司并。
何时拥马横戈去,聊为君王护北平。
石鼓(苏轼)
冬十二月岁辛丑,我初従政见鲁叟。
旧闻石鼓今见之,文字郁律蛟蛇走。
细观初以指画肚,欲读嗟如箝在口。
韩公好古生已迟,我今况又百年后。
强寻偏旁推点画,时得一二遗八九。
我车既攻马亦同,其鱼维鱮贯之柳。
(其词云:我车既攻,我马既同。
又云:其鱼维何,维鱮维鲤。
何以贯之,维杨与柳。
惟此六句可读,余多不可通。
)古器纵横犹识鼎,众星错落仅名斗。
模糊半已似瘢胝,诘曲犹能辨跟肘。
娟娟缺月隐云雾,濯濯嘉禾秀稂莠。
漂流百战偶然存,独立千载谁与友。
上追轩颉相唯诺,下揖冰斯同鷇AA11。
忆昔周宣歌《鸿雁》,当时籀史变蝌蚪。
厌乱人方思圣贤,中兴天为生耆耇。
东征徐虏阚虓虎,北伏犬戎随指嗾。
象胥杂沓贡狼鹿,方召联翩赐圭卣。
遂因鼓鼙思将帅,岂为考击烦蒙瞍。
何人作颂比《嵩高》,万古斯文齐岣嵝。
勋劳至大不矜伐,文武未远犹忠厚。
欲寻年岁无甲乙,岂有名字记谁某。
自従周衰更七国,竟使秦人有九有。
扫除诗书诵法律,投弃俎豆陈鞭杻。
当年何人佐祖龙,上蔡公子牵黄狗。
登山刻石颂功烈,后者无继前无偶。
皆云皇帝巡四国,烹灭强暴救黔首。
六经既已委灰尘,此鼓亦当遭击剖。
传闻九鼎沦泗上,欲使万夫沉水取。
暴君纵欲穷人力,神物义不污秦垢。
是时石鼓何处避,无乃天公令鬼守。
兴亡百变物自闲,富贵一朝名不朽。
细思物理坐叹息,人生安得如汝寿
补充
西周
亲亲尊尊行五礼,(亲其所亲,尊其所尊;五礼:吉凶礼宾嘉)
质牛剂器贷傅别。(买卖:牛、奴隶称为质,器具等称为剂;借贷关系:傅别)
六礼七出三不去,(婚姻六礼;休妻制度)
立嫡以长不以贤。(嫡长子继承制)

听讼断狱表刑礼,(民刑区分;德主刑辅,出礼入刑,相为表里)
辞色气耳目真伪。(五听)
官来伙反内惟过,(五过)
群臣官吏刺国人。(司法三刺)

春秋战国
郑铸刑书晋铸鼎,(名称不同,也有先后,但都在鼎上铸)
邓析私杀用竹刑。(邓析私写竹刑,被王杀之,但用其竹刑,讽刺)
盗贼网捕魏杂具,(魏国李悝做法经六章)
商鞅律改法治秦。(秦改法为律,有内涵)

轻罪重刑法经论,(重刑原则)
六禁杂典具总则。(六禁规定在“杂”章;“具”为总则,具其加减)
强秦励耕军功奖,(井田制、军功等制度强国)
废卿郡县奸诬连。(削弱地方权力,建立县亭制,诬告反坐,株连制度)



上请恤刑相首匿,(上请制度;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
缇萦上文废肉刑。(文:指汉文帝;废肉刑是“虽有减刑之名,却有杀戮之实”)
春秋决狱心定罪,(春秋决狱的宗旨是:以心定罪)
秋冬行刑应天人。(秋东时节,天地肃杀,好日子,以后就有了“秋审”等)

三国两晋南北朝
魏八议,(曹魏)
南陈北魏官当始。(官当在两个地方开始:南朝陈国和北朝魏国,不是三国的曹魏)
齐重罪,(重罪十条)
晋齐五服以制罪。(晋律北齐,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相犯者远近高低各不同)

北魏死刑需复奏,(死刑复核)
南北宣布废宫刑。(法律宣布废,但后世还有)
北魏胡刑鞭与杖,(胡人之刑:鞭与杖)
齐律启后又承前。(齐律地位很高,但说隋律有承前启后也是正确的)


隋文炀帝开皇律,
莫要十罪要十恶。
商周黥劓剕宫辟,(旧五刑)
更得笞杖徒流死。(新五刑)


高祖建唐显武德,(唐高祖夺天下,作《武德律》)
贞观作律加役流。(贞观之治)
永徽高宗唐疏议,(高宗年代作永微疏议,史称唐疏议,)
刑统汇编政六典。(刑法汇编;行政法典)

公罪私罪吏忧喜,(公罪轻私罪重,官吏两为难)
未举自首揭自新。(自首和自新的界限)
类推以明举轻重,(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赃杀保辜化外人。(六赃;六杀;保辜;化外人)


编敕破律宋刑统,(皇权当道,一人说了算)
折杖配役常凌迟。(但《宋刑统》没有正式规定“凌迟”)
契约细分买典借,(商事发达)
室女分承准妻离。(女人地位提高:在室女可以继承;妻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离婚)

翻异别勘另审诉,(注意操作方式)
证据勘验原被举。(讲究证据调查;举证责任明确)
南宋庆元凌迟定,(凌迟源于五代西辽)
立命继子与绝女。(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称命继;女子和继子有继承权,但分在室女和出嫁女时候各人继承比例不同)


明刑弼教朱大诰,(大诰只在朱元璋时代用,明刑弼教是对刑罚理学角度另一种解释)
大明会典学六唐。(行政法)
重轻两极卫廷杖,(标榜新意,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卫”是间谍;廷杖让老臣颜面何存?
借口奸党充军刑。(奸党:是为皇帝任意杀戮功臣提供法律依据;充军是流刑以外增加)


大清律例集大成,(封建法律的大成者)
事成条则例统称。(法律形式:事例、成例、条例、则例)
大清会典仿明政,(行政法)
文字无狱类大逆。(虽无“文字罪”,但将其视为“大逆”)
晚清
现行刑律渡新律,(清楚哪个是过度性的)
首创商律和民草。
司法行政始离异,
钦定宪纲挽残局。

民国
临时约法史宪件,(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天坛宪草限袁贼。(孙文限制袁世凯的法律手段:共和制)
奈何约法复辟帝,(袁世凯也作约法扫除障碍)
贿选宪法正式行。(曹琨贿赂当选,正式实行宪法)

明清会审制度
(明)
重案朝审五大宦,
九卿圆审翻供皇

(清)
京师热,笞杖快决好空牢,(笞杖等轻刑集中复核,能放则放)
清秋爽,斩绞监侯死复审,(地方上报死刑(斩绞监侯)的复审)
霜降朝,刑部嫌重附京侯。(1、刑部判决重的;2京师附近斩绞监侯的复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2-14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没有任何行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对一个社会更为有害的了。司法的腐败,既使是局部腐败,也是对正义的源头活水的玷污。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大前提。每一个人都不可以成为自己事务的法官。在由意志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统治的地方没有正义可言。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美】道格拉斯

2.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德】马克思

3. 自然公平的第一个原则是:必须给予诉讼当事人各方充分的机会来陈述本方的理由。这意味着必须将诉论程序告知他们,并及时通知其任何可能受到的指控,以便于他们行使权利。 ——【英】彼得·斯坦

4.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波洛克

5.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爱德华·考文

6.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马克.吐温

7.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达雷尔 L

8. 人们最初怎样脱离动物界(就狭义而言),他们就怎样进入历史:他们还是半动物性的、野蛮的,在自然力量面前还无能为力,还意识不到他们自己的力量;所以他们象动物一样贫乏,而且在生产上也未必比动物高明。那时普遍存在着生活状况的某种平等,对于家长,也存在着社会地位的某种平等,至少没有社会阶级,这种平等在开化得比较晚的民族的原始农业公社中还继续存在着。在每个这样的公社中,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虽然是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却不能不由个别成员来担当:如解决争端;制止个别个人越权;监督用水,特别是在炎热的地方;最后,在非常原始的状态下执行宗教职能。这样的职位,在任何时候的原始社会中,例如在最古的德意志的马尔克公社中,甚至在今天的印度,还可以看到。这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 ——恩格斯:《反杜林论》,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9. 安全愈是神圣不可侵犯,主权者所保护的国民的自由愈多,刑罚也就愈公正。 ——贝卡利亚:《论犯罪和刑罚》

10. 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7页。

11.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韩非子

12.谁握有国家的立法权或最高权力,谁就应该以既定的、向全国人民公布周知的、经常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来实行统治;应该由公正无私的法官根据这些法律来裁判纠纷。 ——洛克:《政府论》(下篇),第80页。

13.  无论是显贵和富人都不应当有权用金钱赎买反对弱者和穷人的罪行。否则,财富---由于法律的保护,它对爱劳动的奖赏---就会成为暴政的支柱。 —— 贝卡利亚:《论犯罪和刑罚》,第45页。

14. 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51页。

15. 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培根:《论司法》,《培根论说文集》,第193页。

16. 刑罚可以防止一般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314页。

17.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 ——王安石:《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

18. 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卢梭:《社会契约论》,第168页。

19.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贝卡利亚

20.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21.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22. 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贝卡里亚

23.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24.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25.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肯

26.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27.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马斯·福勒

28.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29.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 ——[意]贝卡里亚

30. 好的法律应该提供的不只是程序正义。它应该既强有力又公平;应该有助于界定公众利益并致力于达到实体正义。 ——[美]诺内特 塞尔兹尼克

31.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32.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法]孟德斯鸠

33.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34. 枪炮作响法无声。(指:当发生战乱的时候,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冲突的解决完全凭借暴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