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临床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简称《指南》)正式实施。《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也对消费提示做了要求。
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图片和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遇有违法违规问题,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2019年6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公益广告,该广告围绕“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核心理念,引导全社会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明白消费,切实提高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