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非上海户籍的外地人子女入学条件是什么?

各位朋友,我想了解下,外地户口子女在上海入学要什么条件?
我看了幼儿园的:分类要求(多条件时须同时满足)
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内积分达到标准积分(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通知书上同住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申请入园幼儿一致)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适龄儿童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临时居住证上地址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地址一致
目前我只有第一个条件达标,有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了,已经积了2年了!二三条件达不到,我是寄宿在亲戚家里的,所以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上面说多条件时必须要同时满足!求教各位懂的人士解答!

2017年非上海户籍外地子女学前教育阶段入学条件:

1、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居住证内达标准积分的有效证明(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2、适龄儿童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扩展资料:

2017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对象: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家长在为孩子办理报名入学时的注意事项:

(1)所有适龄儿童入园都必须先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再根据相关要求到指定点进行现场信息审核确认,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幼儿本人。

(2)民办幼儿园5月24日前发放入园通知书;公办幼儿园6月22-23日发放入园通知书。

(3)一位幼儿只能被一所幼儿园录取,一经录取不能变更。

参考资料:上海普陀区人民政府网-2017年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招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7

(一)入学信息登记。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018年2月23日前,家长须对儿童在读幼儿园提供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活动(以下简称面谈)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二)公办,民办小学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公办小学,以安排公办小学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三)统筹居住地入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6日前,各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扩展资料:

上海入学新政

2014年4月15日,上海市黄浦、长宁、虹口等多个区县公布了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记者发现,今年的小学入学政策新动作频出,其中,除了静安区“今年起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新政外,黄浦区小学招生也首次启用了“黄浦区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平台”,采用“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办法。

据悉,静安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学校资源配置和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地块(居委)对口的方法,划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如对口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容纳数可由电脑派位等方法统筹安排。

2014年静安区公办小学儿童和父母户籍在静安区对口地块一年以上、房屋户主和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能适应正常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静安区户籍其余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各学校的招生情况,采取就近入学的办法在本区范围内统一安排公办小学就读。

静安区教育局要求本区各公办小学从今年开始建立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从2014年开始,本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2014年静安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采用和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的方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

参考资料: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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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3

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上海地区才能入学,其他要求条件如下:

1、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2、《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

3、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满足以上条件后根据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持有满积分且购房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

扩展资料:

以徐家汇区为例外省市户籍报名与登记需携带证件:

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儿童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儿童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出生证,到附近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登记。

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各幼儿园对登记的外省市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

参考资料:

上海户籍网官网 | 户口网 

上海户籍官网-中国上海主题服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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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3-06
我也是17年外地娃幼升小的妈妈之一,被政策搞得一头雾水,建议根据住址直接到招生办去问,比较直接明了,各区政策不一样,可以关注上海教育公众号,里面有各区升学政策和各区招生办电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