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教师辞职的问题,请专业人士回答一下,急求!!!!!!

我在外省一学校当教师,所属编制是市编,不是国家正式教师编制,现在我因为要回家急切的要辞职,我签了五年合同,学校校长已经同意我辞职,但是面临一个问题就是教育局那边看样子是不放人,我应该怎么办?请高人相助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教育局不同意你就申请仲裁!

您用站内信请教下miao_yingjie
他是精通法律的追问

仲裁的部门是哪个单位???

追答

先选择当地的劳服部门,解决不了在选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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