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罚完款收取拖车费合法吗

如题所述

收费不合法不合理,他们给的发票是处罚单,行政处罚,没有违法预先罚款明显违法行政处罚法。
关于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东莞已经撤消了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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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2
既然你是被城管拖走的,那应该是停在绿化带了,可以处罚你交绿化带罚款的钱1到5倍的罚款!那罚款是得交,拖车费不需要交,根据交通安全法93条,他拖走不能向你收取拖车费,
第2个回答  2014-09-02
不可以追答

这样违法

追问

我可以到什么部门投诉他们?

第3个回答  2014-09-02
不合法
第4个回答  2014-09-02
绝对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