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时的若干疑问

如果工程经过招标、投标并中标签订合同后,施工结算时,如果遇到合同书中也未能表明的问题,能不能按我方投标书中的做法来执行,这样做有没有效力?合同投标时,总会听说签订合同时对投标价格降了百分点,我不明白的是,什么情况下才进行降点操作,难道投标书上的价格可以随意的变动吗?在投标各方均不透漏各方投标价的情况下某一方对投标价进行降点操作的依据是什么,是不是招标方漏了标底价了?或者是在做投标书时,已经对实际情况计算出的价格进行降点操作?这几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请大家帮着解答,不要复制那些概念性东西,概念我都看了N遍了,只是不明白这些实际操作的东西,用自己的语句来回答,越详细越好,能彻底解决疑问会有加分奖励。谢谢。
月光倾城和尘世一粒沙,两位说的都很好,口语化,容易理解,感觉受益匪浅,很想把两位的回答都采纳为答案,两位都送点积分,但又不知道怎么操作,可能这是百度知道的一个缺陷吧,两位有办法的话,提示一下 ,积分不吝,一定办到。

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
第一个问题:工程这个东西很复杂,比方说一个房子,牵涉的东西很多,柱梁墙板等,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再者建设过程中,碰到七七八八的问题啊,比如施工质量不好啊,材料没法进场啊,拆迁矛盾阻工啊,这些问题往往会造成额外的工程,也就是说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加。而且这些问题你事先是预计不到的或者是考虑不全面的,你说是吧,所以说搞工程签订合同的时候就会对这一系列的问题进行约定,如果增加造价了,参照什么东西计算,比如参照投标原则计算,或者按实际发生时间进行计算。
如果确实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就合同没有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因为怎么讲呢,你说你要根据投标书的原则来计算,那我如果作为施工单位我就会跟你争,我会说合同都没约定,我就要求按实计算。这就存在一个争议,能协商解决最好。当然协商的前提你不能违法或者违背你们省份的一些规章规程。还有一个,其实这问题的解决方式你可以国家或者你们地方发布的一些关于工程方面的规定来找到答案,比如说关于材料调差,2008国家清单规范上有明确规定超过百分之几要调,没有超过不调。这个需要你翻书或者询问资深的工程造价人员了。第三个你还可以按照你们那边常规的做法去计算,因为不止你们这个工地碰到这个问题,往往其他的项目也碰到过这些问题,你可以参照他们的解决方式。
第二个问题,签订合同对投标价下浮比例是吧。这个其实都属于违法违规操作。但是现在很多工程方面的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条款认定,或者即便有明确的法规条款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规操作。比如挂靠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这些问题虽然法律禁止但是在中国内地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盛行不衰。同样这个下浮也一样。所以说按法律讲签订合同时候合同价格必须是投标的价格,安投标价下浮来签订合同就是错误的。至于怎么下浮,那太简单了,无非就是总价下浮或者单价下浮。总价下浮,比如投标时100W,总体下浮2个点,签合同就是98W。单价下浮,就是对投标价100W组成的各个清单单价下浮2个点,加上取费可能是90W,可能是99W,这个就是个数学问题了。
完了,给分给分。追问

你好,你所说的总体下浮或者单价下浮是什么时候进行操作的呢?投标价是不可以来更改的,如何来操作呢,麻烦说的再细点,更切合实际点,按实际操作时过程来说,无所谓合法不合法,我只是想明白这事。

追答

你投标的价格,它是由很多个分部分项工程组成的。
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投标的时候都会有一个量,而且你自己会根据定额去确定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就是所谓的清单单价。
一个工程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合计起来就是你投标的价格。
总价下浮,就是你投标价格下浮。
单价下浮,就是清单单价下浮,也就是你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价格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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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9
第一个问题:
中标签订合同了,施工结算里面的问题但是你注意:合同书中也未能表明的问题。
这个说明你没有注意你曾经做的标书,一般的招标文件和委托合同一定有条款规定: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xx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也就是投标书绝对是你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你说按照投标书做法执行有效力吗?法律绝对承认是有效力的。

第二个问题:
你说:总会听说鉴定合同。。。
不要说听说,法律上比需要严谨。法律规定参与项目的任何一方不可以有任何理由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对合同实质性内容经行谈判。合同投标报价就是本招标的实质性内容。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中标单位更改投标报价。
也就是从你递交投标文件的那一刻,你的价格一定是不能变了。签合同也是这个价,亏了你也得做。
这个某一方进行降点操作只可以有一个依据:那就是他涉嫌恶意提高单价降低工程量来报价。
比如这个工程某个位置工程量以后会变多,那么现在投标的时候先把工程量写得少一些,但是单价填高,那么以后可以增加工程量但是还要按照这个单价来。
做好的标书,价格只要变化这个中标就无效,本次招标就是违规,重新招标然后可以起诉获得赔偿。
一般有很多招标文件会有提示,这次招标你的优惠值是多少,也就是你愿意降多少点,降得多加的分就多,中标可能性就大。但是这个是投标文件交之前就已经搞好的。所以不存在投标后或者签合同的时候还降价。
如果有这个情况,直接废标。本次招标无效。追问

你好,你说的很好,但有一句我还是不太明白 :一般有很多招标文件会有提示,这次招标你的优惠值是多少,也就是你愿意降多少点,降得多加的分就多,中标可能性就大。招标文件的要求,但是实施降点是什么时候呢,什么时候谈判降点的数值呢,怎么来操作呢?烦您再解答一下。

追答

实施降点是在投标以前,该降多少你要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有多少家单位参与项目,大概估计自己承受的最大点数。如果给出这个点能不能中标。
这个不是操作,是你们具体分析在谈判或者投标之前就已经考虑到了。
如果是已经中标了签订合同的时候降点,请参照刚才那个人的回答,挺对的。
判断降点数值是商业谈判的技巧,考虑竞争对手的心理价位或者用手段获得,除非你必须拿到这个项目,需要意会一句两句的话说不清。
还有不要依赖百度知道,这里面专业的不多,如果涉及到纠纷和争议,还是建议你咨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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