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间接、直接结合的法律概念。负主次责任的两司机各负己责,责任之和赔偿老人应赔额的全部。
楼主的真实意思恐怕是指:强调非连带责任,以避免对摩托车手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乘客具有选择权,可以选择合同或侵权之诉。往往选择后者对乘客有利,所有侵权的的结合造成损害,都是侵权人,对损害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合你所述的案情,依据上述规定,老人的意外死亡应当是被摩托车车主和农用小四轮车主各自所实施的违反交通法律规定的行为间接结合所致。因此,摩托车车主和农用小四轮车主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摩托车司机和家用车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间接结合共同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二者应按各自的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赔偿责任,不是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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