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老人有权利处分个人财产,这点毋庸置疑。老人把全部财产留给儿子,却要女儿出赡养费,虽然不合情理,但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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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人指定女儿陪护不许儿子沾手 财产却只给儿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养老不养苏大强”,有悖子女法定赡养义务
请问我查的网上却说老人可以支配财产给谁,但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请问法律有支撑女儿这种条文吗
追答是可以这样,但同样的,接受父母财产的多少也决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范围,
老人把财产给了儿子,却要求女儿养老,女儿可以按月要儿子给老人提供生活费,医辽费等,都是成正比的
而且中国国情就这样,老子都是跟儿子,财产也大部份给了儿子,只会有一点压箱钱给女儿
可是真到了法庭,会判儿子出多少,女儿出多少吗?因为房子都给儿子了
追答如果真的上法庭,你可以申请财产均分,如果他不愿意给房子,就给现金,父母的财产,子女都要份,只是常规养老在儿子那,所以财产也基本给了儿子,如果他们非要闹到,不分你财产,却让你赡养老人,这就撕破脸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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