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兵,也能当警察吗

如题所述

人民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要做一名人民警察,需要参加国家组织的公务员考试。
  一、人民警察招录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人民警察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
  (1)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市(州)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公安类专业职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和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类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中央部委所属公安、司法院校的本地生源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和外省籍2014届本科及以上公安类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中央部委所属公安、司法院校是指公安部所属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部所属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国家林业局所属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公安类专业目录详见《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目录》(附件3)。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人民警察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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