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维修基金可以和对方要吗

如题所述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么只能双方协商。住房维修基金,如果没有使用过,那么这个维修基金就应该在卖房的时候存在,如果需要缴纳说明卖房的时候没有这个维修基金,那么应该由卖方承担。

一、卖房维修积金可以找买方要吗

1、卖房维修积金一般是不可以找买方要的。因为卖房之后因为已经转让了房屋产权,所以之前交过的维修积金是不予退还的,之前的维修积金会跟随房屋产权过户的同时过给新的买房人。不过想要收回维修基金,可以和买房人商讨,比如在合同中有所约定等。

2、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1、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开发商如果要求业主在交首付时把物业维修基金一并交齐,那么开发商必须交上提前收的这段时间的银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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