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传唤犯罪嫌疑人后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如题所述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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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23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2个回答  2010-12-22
传唤只是一种法律措施,不是强制措施的一种,是否在传唤后进行下一步的强制措施,要取决于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是每一个案件都是在传唤犯罪嫌疑人后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22
不一定,一般不会用强制措施,但有些特殊情况还是会使用强制手段的
第4个回答  2010-12-22
不一定,要看证据掌握到什么程度,没有基本的证据,是不允许采取强制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