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和一般的书面签约 购房 一样,能否 退房 取决于是否出现了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退房条件具体如下: 1、延期交付 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 订金 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 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 买房 人签署的合同属于 无效合同 。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 抵押 、联建或其他 经济纠纷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 房屋抵押 ,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 购房合同无效 ,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日常生活当中,现在购买一些 商品房 ,由于地域范围都非常的远,所以很多人都会利用网络这个便利的条件来进行一个签约,这种签约的方式是法律所认可的,之后还需要到有关部门来进行一个备案,防止日后发生一些权属不清的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