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22
1、不具备法律效力。
2、没有用。
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的。而且有很多制约条件,例如,一户一宅基地,多了的要退回村集体。宅基地只能村民使用,宅基地不能继承等等。
各省的宅基地法规都有这样的规定。现在举河北省的为例子。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 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3个回答 2010-12-22
首先要搞清你是农业户口吗?是本村人吗?如果不是,那么就很被动了,城镇户口,不能在农村建房上户等,农村土地不能买卖呀,不过是由村委会盖章,那么也就可以要求返还你的钱了,你可以说村委会不能知法而违法,这公章盖了,就等于你从他那里受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