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由目前为该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或管理的单位负责;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简单说,就是到原来打预防针的地方办,或者找学校、幼儿园所在地打预防针的地方。
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名的相关事宜:
不是所有的学校所有的家长都需要开具。是只有一部分学校与孩子家长才需要开具的。具体看招生简章的要求。
什么时间开具,去哪开,大家一定要根据各校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办理,因为有的是指定地点单位,有的是小区或常去的孩子打针的卫生机构即可,所以需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的安排。
预防接种必打针:
不足6岁:3剂次乙肝疫苗、4剂次脊髓灰质炎疫苗、4剂次百合破疫苗、2剂次麻疹类疫苗;
2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1剂次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次A+C流脑疫苗。
满6周岁:除以上接种的疫苗外,还应再接种1剂次A+C流脑疫苗,同时还要接种1剂次白破疫苗。
【补办接种证明的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家长可先翻阅儿童《预防接种证》末页,如有相对应的印章,可以不用前往乡镇卫生院的预防接种门诊开具证明。
第二种情况:若没有印章,家长只需带上《预防接种证》前往当地乡镇卫生院,也可前往入学、入托地的乡镇卫生院办理即可。如果不确定孩子疫苗是否接种完成,可以携带孩子一同前往,验证时发现疫苗没有完成接种,可以及时补种,补种后再办理验证证明。
第三种情况:儿童无免疫接种史及《预防接种证》的,请家长携带小孩前往当地乡镇卫生院,或者入学、入托地的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疫苗补种,补种后办理《预防接种证》及验证证明,入学后需继续按时补种并做好登记。
【注意事项】
如果遗失预防接种证需要及时补办,否则在预防接种时会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从未接受过疫苗预防接种,应到现在所居住地方周围的卫生服务中心补证、补种。补种后办理《预防接种证》及验证证明,入学后需继续按时补种并做好登记。如果巳打过预防针,但预防证明书突然丢失,应及时到原来接种地方重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