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月12号交的辞职信,在这个公司刚工作2个月零12天,还没有转正,工资1000左右。12月23号人事喊我去办离职手续,说12月份的保险也必须交,但是全部由我自己出钱,直接从工资里扣,实际操作起来12月份我不但一分钱工资拿不到还要自己出钱补交保险费,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希望专业人士可以给予帮助。回答者如果是律师的自己注明一下好吗。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