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时没转学籍 要回原来的学校中考吗

如题所述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叫借读(转学是把学籍转到新的学校并在新学校就读),在没转学籍的情况下,你需回到原来的学校参加考试,或将转学手续办齐后到现在学校考试。

办理转学手续需要转出学校和所在区教育局以及转入学校和所在区教育局的许可,还需提供合理的转学理由,学籍随时都可以转。

注:借读,就是把学籍放在现在的学校,到别的学校上学。这需要现在学校同意放,借读的学校同意接受。

扩展资料:

转学与借读

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可以办理转学。

学生在本乡镇(街道)的学校内流动不办理转学手续。在我县内乡镇(街道)之间、乡镇(街道)与县直学校之间 、县直学校之间,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按政府规定符合转学条件的,应予办理转学。

因户口迁移等原因需向县外转学的,需由监护人持原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信》、户籍迁移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转学联系信》必须由转入学校及其所在的县市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管理公章后方能生效。

对因户口迁移转入的学生,由转入学校持学生的户口迁移证明、《同意转入证明信存根》、转出学校及其县市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转学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办理转入手续后方可接收。

对因招聘人才或招商引资转入的学生,由转入学校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存根》、招聘人才的企业或县招商部门出具的证明、转出学校及其县市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查批准,为其办理转入手续后可以接收。

刚到入学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凭有关证件到居住地就近的公办学校联系,学校验证后予以接收,并出具证明,由家长交原籍教育行政部门留存。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我县建立学籍并受完义务教育的,发给相应的义务教育证书。建立学籍并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县参加中考,录取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县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

原籍属我县的外出务工就业子女返回就学时,学校要督促其及时办理入学手续。

县内初中、小学学生需到县内其它乡镇学校借读的,由学生与借读学校自行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

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没有转学手续的学生,也不得拒收正常转入的学生。

对现役军人、部队转业干部及投资达到一定数额的外商子女,在转学、借读等方面优先安排。

中小学毕业学年的第二学期、学生受处分及休学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和借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夏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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