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属于税金及附加吗

如题所述

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属于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围的。税金及附加核算的税种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消费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不包括增值税的。
增值税是不计入税金及附加的,而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应缴纳的增值税。
税金及附加是不包括增值税的。增值税是负债性质的,不通过损益性质的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增值税是负债科目,发生的时候计入贷方,缴纳的时候计入借方,而不需要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
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所以会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的是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
增值税的特点:
(1)分阶段普遍征收,税基广泛。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2)实行扣除已征税款制度。计算应纳税款时,需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通常实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销售方征收,但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比例税率,以及实行价外税制度,销售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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