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一个月迟到几次就可以开除?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一个月迟到几次就可以开除劳动者,通常是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制度去执行,只要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就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如果劳动者一个月内连续迟到的时间累计达到了三十分钟以上,就已经可以算是违反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了,用人单位可以因此来处罚劳动者。实际上公司是很难因为劳动者迟到就开除员工的,即使劳动者每天都迟到。但是如果是旷工,那么性质就不一样了,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公司是可以合法开除员工的。不过需要是连续,而不是累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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