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如题所述

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办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金审批表》、《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填写。带上其他所需材料。
3、提交所需材料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
4、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
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长沙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在不同级别的地区,标准也不一样,领取条件如上述六个。

长沙失业保险金办理需要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求职登记表》;
3、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二份;
4、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街道(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开具的失业证明一份;
5、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年_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_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年_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_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年_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_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年_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_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长沙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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