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是涪陵的,老公户口是香港的,我们两个都是离婚的,现在组合一起,回涪陵办证需要哪些证件

如题所述

1. 你的户口在涪陵区,如果你是和普通内地居民结婚,可以在涪陵区民政局办理。
但你是和香港居民结婚,一般情况下需要到省级民政厅或者省级民政厅指定的民政局才能办理结婚登记。建议你打电话到重庆市民政厅或涪陵区民政局,咨询涪陵区民政局是否可以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2. 办理结婚证,你们需要带的材料包括:
(1)你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而且你的户口本上“婚姻状态”一栏应该已经变更为离异。
(2)男方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女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两人彩色合影证件照。
3.以下相关规定供参考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14
你这个直接到办证大厅去问一下就知道了 现在都每个地级市都有办证服务大厅,或者是到公安局里面的,办证服务中心 一问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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