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踏面的最新规范要求

如题所述

可踏面应符合GB 50352的相关规定。侧装式护栏扶手下部为高度不大于450mm的平台,扶手内侧平台宽度大于65mm时,其平台应视为可踏面。

可踏面在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的栏杆底部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在建筑规范中,一般多层栏杆高度为距地面完成面1.05m,高层为1.1m,但一旦形成可踏面,栏杆高度需从可踏面顶部算起。

扩展资料

安全要求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护栏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护栏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

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1米。比窗台护栏要求0.9米高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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