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修的房子怎么办理房产证手续流程

如题所述

一、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申请的提出。村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递交申请人给村委会进行审核;
2、村委会审核。村委会接到村民的申请之后,进行审核,看村民是否符合建房需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提交乡建办;
3、乡建办申请。向乡建办递交村民的建房申请,乡建办接到申请之后安排人进行审查;
4、实地勘察。乡建办安排具体工作人员去现场实地进行勘察,看宅基地的选址、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5、房屋建设申请表。村民在乡建设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并进行填写;
6、乡建办签字盖房。乡建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进行签字盖章,递交乡镇府;
7、乡镇府进行审核。乡镇府对村民的建房申请进行核实,审批;
8、规划建设部门审批。规划建设部门针对宅基地的选址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发展的需求,符合要求的下发规划许可证;
9、房管部门领证。房子盖好之后交给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带着相关证件去房管部门进行不动产权登记,领取房产证即可。
在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过程中会产生部门费用,需要村民自理,如测绘费用1元/_;房产证登记的相关费用一般为50-80元不等,具体以当地政府部门要求为准。
二、不办房产证会怎样?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产权证明书是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合法证明,而自建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自建房可以出租吗
出租房屋,必须具有合法权利,该权利最有效的证明文件就是由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利证明》。但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居民自建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权利证明》,这类房屋出租,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有红线图、《建筑许可证》,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裁决文书或仲裁机关的仲裁文书,主管机关批准搭建临时性、简易性住房的批准文件,街道主管部门或委托社区工作站开具的《房屋临时使用证明》等。不能出示证明其产权证明材料的,禁止出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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