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所谓认缴制是指“股东承诺会投入这么多钱到公司中”,而不是“实际投入了这么多钱到公司中”。前者主要建立在股东信用(以及一定的法律威慑)基础上,后者则建立在实实在在的钱的基础上。实行认缴制和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目的在于降低企业创业成本,不是鼓励大家随意填写注册资金。
既然认缴制不需要实际出资,因此,很多初创业者在登记时喜欢把资本写的很高,认为写的越高越显得自己公司有实力,以后公司签合同或者竞标的时候更能体现公司的实力,优势也大。
事实上认缴制是有法律风险的,因为,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如果公司清算后,还存在100万的债务无法偿还,此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只有50万,那么股东的偿还额度只要偿还50万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万,则需要偿还100万。由此可知,注册资金虚高,而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就会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问题来了,公司初建时,注册资本应该怎么填写合适呢?我们认为,有多大脚穿多大鞋,注册资本量力而行。
(1)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确定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实缴出资的承诺。
(2)递增为妥,可以做增资,公司在创业初期,注册资本设定可以适当少些,等到后期公司规模扩大,企业有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以及业务所需时再做增资处理。
(3)行业为准,同行标准有很大的参考意义,不同行业对于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建议创业者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网上查询同行业,参考同行业者的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