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8-26
“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条款,即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因餐馆使用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原料来制作餐饮食品,这一违法行为的罚则应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即“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相关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