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法律责任之间的逻辑关系?? 急求

如题所述

我来解答你的问题,首先,先给出这几个名词的定义:1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2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3责任能力是反映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4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它们之间存在着统一互补前为因后为果的逻辑辩论关系。权利能力是行为能力的行使条件,行为能力是行使权利能力的行为保障,也就是说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的人不一定都有行为能力。而享有权利能力的人也不是都能去亲身行使行为能力,比方说老弱病残幼小智障等等。而责任能力是行为能力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特殊表现形式,与行为能力是一致的。而法律责任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承担法律责任需要相应的责任能力,比方说,未满14周岁的青年将只对杀人罪等8类严重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他们不会成为行贿罪的主体,因为他们不具备相应的责任能力。 好了,就此搁笔,有什么疑问可以和我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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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1
1、权利能力,亦称法律人格,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2、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的人不一定都有行为能力。
3、责任能力是反映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它是行为能力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特殊表现形式,与行为能力是一致的。
4、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