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8-05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兵,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以及由政府安排退出现役的士官,其复员费、转业费、一次性退役金、住院医疗补助和回乡生产补助费按照实际服现役时间计算。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农业户口的,原籍可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由国家供养终身;原是企业单位的,通过互济、社会救济和群众互助等途径解决生活困难。
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
因此,具体情况应根据相关法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