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张空的银行储蓄卡,借给别人有风险吗?

如题所述

答: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张空的银行储蓄卡,借给别人使用的风险最直接的就是个人信息泄漏。原因如下:

    目前个人信息被泄露,已呈现出泄密渠道多、范围广、程度深,且形成黑色产业链的特点。对被泄露者而言,不仅危害巨大,还普遍‘维权难’。

    从民事诉讼的角度看,一般人很难知道自己的信息是在什么时间、地点、以什么方式、被谁泄露的,所以,想要起诉他人泄露自己个人信息的成本非常高。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个人应妥善报告自己的个人信息。

    转让出借账户可能涉及犯罪。

    各个银行的银行卡使用章程里面,都会有一条类似于“不得将卡片转让或转借”的条款,违反了这一条款,将来如果出现卡片被克隆盗刷的情形,银行将有理由不予赔偿。

【转借银行卡相关法律】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元的罚款。

2.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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