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1月29发行的美国签证,当时是去旅游,截止日期2011年1月27号.
现在我人在加拿大,想12月再去一次美国,需要再次签证吗??
类型写的是:R B1/B2
当B1/B2签证被美国外交部批准,一般来说会是一年多次往返(visa上会注明multiple)。这个一年是指从签证获准之日起后的365天,都是签证有效期。对于B1/B2签证,停留期最长不超过183天。超有效期需要重新签证或者被遣返回国的。
B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 活动包括协商签订合同、参加展览或会议、短期培训或与供应商或客户洽谈业务等。B2签证颁发给赴美旅游的申请人,包括观光、探亲访友及医疗治病等。B1和B2签证的持有者不能在美国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