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9级,没有解除劳动合同 停工留薪期超过一年,医院证明 不肯来上班,要么厂里开除他 应该怎么办呢

不肯到医院开证明

员工在医疗期过了之后,不来单位上班,那么单位是可以以员工严重违纪辞退员工,但是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可。不需要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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