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第一次负刑法责任公安机关拘留了一天赔偿了两百给公安机关 故意伤人罪对方不服气想要起诉我我会多?

公安机关说我第一次还弄不进去我第二次就要被弄进去了,对面不服气,图片是他的伤口不知道算几级轻伤

===公安机关决定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只是对你作出了行政拘留一天,罚款200元(或者赔偿对方医疗费200)的处罚,这不是刑事责任。
===受害方要起诉你,应该是民事起诉,要求你赔偿因人身损害所造成的损失,这是受害人的权利,如果起诉了,你应该积极应诉,配合法院民事诉讼活动。
===受害人也有可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这种可能性不大,至少目前缺少伤害程度鉴定等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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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6
额就这个伤口贴个创可贴就好了起诉也没什么用赔500顶多了除非你给他打出内伤了
第2个回答  2020-08-06
第一次的伤害已经处罚过了,一般这种情况不会再进行处罚了。
但是如果你仍旧与别人打架。即使很轻微的犯罪,都会被劳教或者刑拘判刑的。
第一次因为你是初犯,第二次就会就会加重处罚了。追问

对面没要医药费就是要起诉我到法院 警察也说了难把我坐进去我现在就很慌

第3个回答  2020-08-12
故意伤人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