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方式有3种,分别是毕业、结业和肄业。可以根据现实状况选填。
1、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计划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但因个别课程或者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而未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或达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予以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3、不能完成学习,中途需要退学的学生,学满一学年者,发给肄业证书。
毕业生就业方式说明
1、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就业。(含选调生、公务员、“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参加国家或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等)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到用人单位工作。
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考虑到统计口径的连续性,暂列入就业统计范围)。
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
7、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