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迪庆,藏语意为“吉祥如意的地方”;香格里拉,是迪庆藏语,意为“心中的日月”。1933年,詹姆斯·希尔顿在其长篇小说《失去的地平线》中,首次描绘了一个远在东方群山峻岭之中的永恒和平宁静之地“香格里拉”。
汉朝,汉武帝在“西南夷”设置郡县。东汉时,迪庆为牦牛羌地。
三国蜀汉时期,属云南郡地。隋时为南宁州总管辖。
唐武德四年(621年)设神州,今维西、中甸的部分地区为唐剑南道姚州都督府十三羁縻州之一。唐永隆元年(680年),吐蕃在今迪庆境内维西塔城一带设“神川都督”。至元六年间在境内设驿站,属吐蕃诸路宣尉使司都元帅府管辖。南诏时先后属铁桥节度、剑川节度。
五代后晋天福二年(937年)段思平灭扬干贞,建立地方政权,号“大理国”,取代南诏,维西改治属大理国。
宋代(960~1254年),大理国废节度,设四镇八府,维西县境归么些大酋统辖,属四镇之一的成纪镇,名罗间,为大理国极边险僻之地。境内藏区在宋代成为藏传佛教兴盛的地方,而沿金沙江一线则为么些大酋所据,号花马国。南宋宝佑元年(元宪宗三年,1253年),忽必烈率大军征大理国,至元八年(1271年),元忽必烈派兀都蛮率蒙古军镇守旦当(今中甸一带),同年置茶罕章宣慰司。至元三十年(1293年9月),云南旦当(中甸藏区)划属宣政院管辖地。
明代分属丽江府、永昌府,部分属云南都司。明永乐四年(1406),在今维西县设剌和庄长官司,直属云南都指挥使司管辖。这一时期,中甸间称“忠甸”,维西称“你那”,德钦称“阿德酋”。嘉靖至万历年间(1522~1573年),迪庆地区为丽江土司木氏统治。
清雍正四年(1726),将迪庆地区划归云南省,设中甸厅;雍正五年(1727)设维西厅(辖阿墩子),设通判。清末,在川滇边界藏区推行“改土归流”,迪庆地区曾受川、滇边务大臣衙门节制,并新设阿墩子弹压委员。
民国元年(1911),中甸、维西改厅为县,直属云南省腾越道。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阿墩子改为德钦设治局。
1949年7月成立了维西县人民政府。1950年5月中甸和平解放,成立了县人民政府。随之德钦也宣布和平解放,仍称德钦设治局,1951年4月建立县一级的德钦藏族自治区,1952年改称德钦县。三县1950年属丽江专区,1957年9月13日设立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中甸县,原属丽江专区的中甸、维西、德钦3县划归迪庆藏族自治州领导。迪庆藏族自治州仍由丽江地区代管。1973年8月,迪庆藏族自治州为省直属管辖。
2014年12月16日,《民政部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香格里拉县设立县级香格里拉市的批复》(民函[2014]375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香格里拉县,设立县级香格里拉市,以原香格里拉县的行政区域为香格里拉市的行政区域,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驻建塘镇金沙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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