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拍卖的房产还款后我的个人征信不良能恢复正常吗?

如题所述

法院起诉拍卖的房产还款后,会解除被执行人的失信黑名单,但个人征信不良一般需要五年后才能恢复正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债务全部偿还完毕,就会将被执行人从失信黑名单删除。但是,如果房屋的拍卖款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失信黑名单就不会删除,直到将债务偿还完毕。
法律分析
个人征信不良指的是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档案中有污点记录的人员名单;而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指的是有抗拒执行、违反高消费限制、转移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等六项情形,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不一定要到法院执法的地步,比如说多次的逾期记录;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属于法院执法的范畴。银行黑名单只是单纯在金融行业内使用,对于是否需要执行惩戒措施由金融机构自行决定;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法院执法,要求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因此,房产拍卖还款后只能解除被执行黑名单,不会影响个人征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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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8
这个房产征信问题,你应该去找银行,这个事情和银行有关系,如果是你不还款,而拍卖的房子,是应该恢复不了的,只能等时间里,5年以后能恢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