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抵扣费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或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也可能为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根据上述规定,生产销售免税产品属于直接免征税收优惠形式,免征的增值税额会计上不需要进行专门会计处理,利润表上也不体现直接免征的增值税额。如销售免税农产品收入100元,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